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06.11.2014  12:55

王新宪副主席讲话

在省残联座谈会现场

 

中国残联副主席王新宪贵州调研时指出

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10月31日,中共中央委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王新宪赴贵州调研,向省残联副处以上干部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强调指出:各级残联要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以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保障残疾人权益。

      他说,十八届四中全会是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重要会议。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发展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更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残联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深入领会依法治国理念,以宪法和残疾人保障法为准绳,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确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宪法法律保障残疾人的康复权、发展权、生存权,使残疾人在宪法法律的保障中拥有真正的尊严。要通过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改正一些歧视残疾人、排斥残疾人的条文条款;要将一些实实在在给残疾人根本性保障的内容固定下来、明确下来;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大力营造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帮助残疾人、自觉履行法律责任,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良好氛围。

      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云向王新宪一行汇报了我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情况。他说,近期省委将召开全会就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部署。全省各级残联将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新宪同志的讲话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推进我省残疾人事业法规建设,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