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监管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近期,安顺市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科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全市2012年-2014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实施、验收情况及2015年省提前下达以工代赈项目开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近年来,以工代赈项目在安顺市发改部门的积极努力和项目业主的配合下,基本都能按期完工交付使用。从抽查项目来看,各县(区)都能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实施,项目实施基本能按照项目公示制度进行项目公示,检查中未发现挪用、贪污、骗取、挤占项目资金的现象,工程质量基本达到实施方案设计标准。安顺市以工代赈项目扶贫效果明显,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全市贫困地区乡村公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小河流域等基础设施条件,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恢复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赢得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和群众的赞誉。但是,部分县(区)对以工代赈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还浮在面上,在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工程效益和扶贫效益。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管理工作。
1.进一步重视项目的前期工作。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谋划,切实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规划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专项规划衔接工作,加大前期投入力度,做深做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规划、早安排、早部署、早实施。
2.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对在建的以工代赈项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及时拨付建设资金,确保工程进度;对还没有开工的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督促协调建设单位,尽快启动项目,抓紧时间,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进一步规范报账制。一是严格执行资金预拨制度,使预拨资金不超过30%,片区项目及示范项目要严格执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二是建立预拨资金跟踪制度,定期核查,防止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或长期滞留,三是要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度。
4.加强项目规范建设管理工作。发改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加强项目督促指导,不能即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工代赈办要深入基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协调行业部门加强质量监管,严禁套取项目资金、擅自调整项目,严格按照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
5、加强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各县(区)要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项目程序到那里,资料归到那里,对于已完工的项目,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6.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各县(区)发改部门要会同财政、审计和稽查部门,采取不定期对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计划执行、项目建设、资金管理、项目竣工验收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将监督和检查作为经常化和制度化。
7、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实施好项目的认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实施得好、带动效应大的项目,要做好项目宣传报道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