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贵州制定地方性法规50件 6件开全国先河
3月13日,北京,晴。
今天,今今穿的是瑶族的衣裳。
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立法工作,向来是一件大事。在地方立法上,贵州,也不甘落后。
一组数据可以显示,“十二五”期间,贵州地方立法队伍有多拼: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0件、修改48件、废止28件;
批准贵阳市制定地方性法规15件、修改29件、废止12件;
批准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制定单行条例23件、修改3件、废止12件。
一组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贵州地方立法工作有多突出:
贵州省过去五年制定的法规中,有6件开全国先河,有5件走在全国前列……
这个时候,今今想给大家举个例子:
今年1月15日,贵州省通过了《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将大数据产业纳入法治轨道。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六章39条,分为总则、发展应用、共享开放、安全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今今的理解是:曾经有人说:大数据发展势头迅猛,却面临法律法规缺位等因素下的“野蛮生长”困境;曾经有人怀疑:大数据交易的合法性;还有人担忧:大数据交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今今想告诉大家的是:对于这些担忧,贵州已经在行动!《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作为我国首部大数据地方法规,填补了立法空白,具有将大数据产业纳入法治轨道的意义。
从新条例的起草到呱呱落地,全国政协委员、省文化厅副厅长姜刚杰始终保持紧密关注,他说:“大数据发展应用是新生事物,但又是贵州必须决胜的突围之战,所以把大数据产业在发展之初就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了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保障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姜刚杰详细研读了新法,并给予点赞。他说在既无上位法可参照、也无同位法可借鉴的情况下,贵州一边进行大数据产业规划布局,一边设计制定相关发展支撑政策,在诸多方面进行积极尝试和有效探索,这可能将带领大数据行业走出因法律法规缺位而野蛮生长的困境,勇气和做法值得肯定。
如果觉得一个“栗子”不够吃,今今再送上一箩筐:
·制定扶贫开发条例,在全国率先对扶贫资源整合作出明确规定,探索建立精准扶贫贵州模式;
·制定信息基础设施条例,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信息基础设施是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
·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立法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制定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探索建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行政区域管理服从流域管理的管理体制;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创设未成年人违法和轻微犯罪记录消除制度,在全国率先开辟了一条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法制通道。
……
今今必须说:法治贵州,咱们棒棒哒!(今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