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69件尚未纠正久押不决案进入新诉讼阶段
中新网3月14日电 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今日指出,截至2013年4月30日全国羁押3年以上的久押不决案件共计1845件4459人,现已清理纠正1766件4299人。目前尚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还有79件160人。经过检察机关的督促推动,现在已有69件124人进入到新的诉讼阶段,开始了正常的刑事诉讼。
最高人民检察院14日推出高端网络访谈,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最高检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长元明、最高检公诉厅副厅长聂建华围绕“加强监督、公正司法”这一主题,就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等与网友在线交流。
袁其国说,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国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绝大部分久押不决案件已清理纠正完毕。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30日全国羁押3年以上的久押不决案件共计1845件4459人,现已清理纠正1766件4299人,分别占总数的95.7%和96.4%。
二是目前因涉及境外取证等客观原因尚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还有79件160人。经过检察机关的督促推动,现在已有69件124人进入到新的诉讼阶段,开始了正常的刑事诉讼。
三是对李怀亮等32件42人长期羁押的久押不决案件坚决依法作出无罪处理。检察机关对久押不决案件8件10人作出不起诉处理,人民法院对久押不决案件24件32人作出了无罪判决,共计32件42人。截至2015年2月10日,北京等13个省份已没有二审以下久押不决案件;尚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中87.3%的案件已经进入了新的诉讼阶段;还没有进入新的诉讼阶段的久押不决案件只有10件36人。可以说,久押不决这个困扰我们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袁其国表示,接下来,全国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继续抓好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一是加大力度推动10件久押不决案件进入新的诉讼阶段。在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中,还有10件36人自2013年4月集中清理纠正工作开展以来,诉讼阶段一直没有任何变化。相关省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协调有关办案机关,逐案研究、逐案提出清理纠正的具体措施,争取早日将案件推进到新的诉讼阶段。
二是继续推动69件久押不决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在未清理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中,有69件124人虽然进入了新的诉讼阶段,但考虑到这些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很长时间,相关省级检察院将与办案机关积极沟通协调,督促办案机关增加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进度,争取早日结案。
三是加强对羁押期限的监督,防止出现新的久押不决案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供了有力依据。各级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执行的监督力度,认真研究解决《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预防出现新的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杜绝边清边超,前清后超问题的发生。
四是探索建立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的检察监督新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包括办案期限预警提示、情况通报、巡视检察、分级负责、责任追究等在内的纠防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检察监督新机制,把监督工作日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