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分类方案终极版:三类变两类 石油电力商业化

17.12.2014  21:01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康怡 记者从国资委独家获悉,最终版本的央企分类意见将从之前初稿意见版本中的三类变成两类,既商业类和公益类,之前初稿意见中的三类分别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商业竞争类。

   值得注意的是,没有出现在最终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并不是删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业竞争类一起统称为商业类。

  按照最终央企分类意见的定义,商业类央企是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企业。

  最新版本中商业类具体被分为了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商业一类企业则主要是指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就是之前所说的商业竞争类央企;商业二类企业主要是指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也就是之前三类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

  公益类央企的最新定义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必要时可以由政府制定,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