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司法局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评选推荐活动

24.07.2014  18:21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作风。7月11日,黔西南州司法局、黔西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行文下发了《关于评选推荐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州司通〔2014〕43号),按照通知要求分配给安龙县参选名额为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优秀人民调解员1名。《通知》公开了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明确了评选程序、奖励办法、组织领导等,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以达到典型引路,推动工作的目标要求。 近期,安龙县司法局按照《通知》要求,安排部署开展评选推荐活动。根据活动要求,省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从村居(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中产生。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从专职或兼职调解员中产生。此次评选对调委会组织建设、队伍结构、调解工作开展及调解成效等方面提出了硬性要求,参加评选的调委会和调解员必须达标。安龙县司法局通过此项活动,以达到发现典型,树立先进,激励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实工作,创造出一流业绩的目标,为预防和化解纠纷,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在评选活动中,要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典型案件和英雄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人民调解工作,更加支持、关心和爱护人民调解队伍,此次评选推荐材料要求于7月底前上报州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