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龙县检察院会同多部门联动执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09.06.2015  22:43

               

为加强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在世界第44个环保日到来之际,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法院、公安、司法局、环保局等 多部门成立“安龙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同时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暂行规定》,为 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根据《暂时规定》要求,该县检、公、法、司相关部门已建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之间高效快捷的办案协调机制,在坚持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正确履行法定职 责,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此外,各单位同时成立了环保工作联络室,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案件移交等日常事务性 工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会商制度,规定各部门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处置会商制度,对于案情重大、社会影响较 大的案件,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邀请相关部门一事一议,进行专案会商,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同时建立了生态环境重大违法案件执法联动工作制度,对生态破坏程度 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及时依法查处。

截至目前,该县“生 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清查活动3次,并在清查活动查证了该县“汇珠薏仁米有限公司”存在违反环保规定,存在破坏环境行为,为此,由环保局对该 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责令限期改正。 下一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根据今年工作重点,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排查联合执法活动,针对严重环境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予以查处、曝光, 对整改不力的部门单位将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予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