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召开专题会议 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中的环境管理工作

06.01.2018  08:41
 

2018年1月4日,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主任尹红同志在省环保厅427办公室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中的环境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11月27日下发通知(黔府办发[2017]68号),转发了《省发改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贵阳、遵义和贵安新区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和支持其他有条件地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等四类,要求省环境保护厅牵头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专题会结束前,尹红主任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