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吴品仙保护传承侗族大歌获褒奖

09.12.2014  02:33

    新华网贵州频道12月8日电  日前,黔东南州首届“十佳歌师”、“十佳民族文化村寨”评选名单出炉,黎平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获评“十佳歌师”,这是地方政府对民族文化传承保护者的最高褒奖。

    吴品仙从小就受到侗族大歌的熏陶,13岁考进县“民间合唱团”,1959年7月,被选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当演员,受到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后回黎平从事文化艺术工作。1996年,吴品仙退休回家,且一直从事侗族大歌的保护传承工作,2008年,被评为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12年,吴品仙还荣获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2013年荣膺贵州十大“民族新闻人物”。

    一直以来,吴品仙一直视保护与传承侗族大歌为己任,40年来,她培养的侗歌歌手多达2000余人,是侗族大歌的自觉守护者。(杨理显 张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