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成立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28.02.2015  18:40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28日电 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贵州省副省长慕德贵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吴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张鹏、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张锦担任副组长,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傅强等担任“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据了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审定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制订全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建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协调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调度检查和绩效考评工作;收集汇总、分析处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信息、数据,及时编报工作动态信息,提供宣传资料;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以及领导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贵州省政府明确了省政府研究室、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相关部门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