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充饥偷4.8元香肠未果 伤人被判缓刑3年

30.01.2015  04:26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无业男子张某,为了充饥偷超市一袋4.8元的香肠。被超市员工发现后,张某将对方打伤逃跑。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去年4月2日下午5点多,在北京华联超市通州北苑店,一名男子从货架上拿起一包香肠偷偷放进口袋。就在他准备离开时,超市一名女员工抓住了他。男子在殴打女员工、将超市男经理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后逃跑。同年4月14日,该男子被抓获。

警方调查得知,打人男子张某是通州人,现年32岁。张某案发时偷窃的香肠经估价为4.8元。据查,张某未婚,无固定职业,曾因盗窃被行政拘留过5日。张某供述,他当时饿了想找点东西充饥。拿香肠被发现后,他急于脱身所以出手伤人。受审时,张某表示愿意向伤者道歉并赔偿损失。伤者在了解张某及其家庭情况后,向检察院和法院递交了谅解申请书。法院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法决定对张某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