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担保函骗走国企200万

10.07.2015  05:42

一商贸公司老总金某,采取伪造员工担保函、担保人房产证等手段,从某国企骗走了200余万元的电脑货款,用于偿还其他欠款。北京晨报记者昨天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检方对金某提起公诉。

开空头支票忽悠国企

金某去年创办一家商贸公司,并与北京一国企达成了合作协议签订销售合同,约定由该国企为金某所在公司垫资从戴尔公司购买电脑,金某的公司收到货物后向该国企偿还本金并额外支付利息。

出于安全考虑,该国企要求金某就双方的合同提供了担保函。后金某连同本人在内,共提供其亲属及公司员工所签订的6份担保函。金某还额外提供了5位担保人的房产证复印件。

去年6月至7月间,金某所在公司又与该国企签订了5份合同,货款总额200余万元,其间金某向该国企提供了5张延期支票。

去年8月,金某同该国企签订的5份合同均到还款期,但金某未支付任何货款且其手机无法接通。经过该国企核实,金某的5张支票均为“空头支票”,因此该国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货款还欠款涉嫌犯罪

此后由于金某同其他被害人的合同纠纷,被害人人向警方报案。警方在立案侦查过程中发现金某涉嫌合同诈骗该国企的事实,并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金某承认6份担保函中,除他本人及其公司的一员工所签署的担保函外,其他担保人对担保函不知情,且金某提供的房产证多数系其伪造。

经检察机关与该国企核实后发现,金某的担保函及房产证均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交给该国企,国企工作人员未实际看到签订担保函的过程,之后也未核实其真实性。经讯问,金某称其从戴尔公司收到的电脑已卖出,货款用于偿还其他欠款。日前,海淀检察院就金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