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体育项目失败靠地产养活 体育总局赚33亿
体育总局16年浮盈超22倍
尽管中体产业并未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照顾,其多次在体育领域的投资经营举动以失败告终,但国家体育总局却从16年的投资中浮盈近33亿元,收益率超22倍。
《投资者报》实习记者 赵俊超
由于大股东的“白条承诺”,中体产业近日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8月23日,中体产业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称,“由于没有可注入的优质资产,虽经多方努力,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形成明确的可行性方案”。此外,基金中心还称,“将转让我单位所持中体产业公司全部股份,由受让方履行承诺事项”。事情缘起于2006年中体产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当年中体产业的大股东基金中心承诺:“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将可提供的优质资产尽可能优先注入中体产业”。但时间已过去8年,该承诺仍未兑现。
事实上,大股东基金中心表示没有可注入中体产业的优质资产并不奇怪。如果回顾中体产业的历史,《投资者报》记者发现,这家体育产业上市公司,在发展体育相关业务方面似乎一直很少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资源照顾,其早期计划投资的数个体育产业经营项目均以失败告终,最终只能依靠地产维持收入。
但体育总局却通过旗下机构持有中体产业获益颇丰。在1998年~2014年的16年间,体育总局通过旗下机构持股中体产业,已浮盈近33亿元,收益率超22倍。
9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225号的中体产业总部,联系到公司证券代表许宁宁,但其要求记者先发采访提纲。次日,记者拨通许的电话,得知采访提纲已收到,但能否接受采访仍需等待结果。截至记者发稿时,对方尚未给予回复。
体育项目几乎全线失败
中体产业成立于1998年2月,并于当年登陆资本市场。在其上市招股书中,中体产业自称为“体育产业上市公司”,但实际上,在其发起设立时,除了体育总局背景外,在资产和业务上却少有体育特色。此后,在初创的几年内,中体产业试图向体育行业扩张的努力也大多以失败告终。
根据其招股书介绍,中体产业计划将其约2.5亿募集资金中的2.3亿用于中体健身广场的建设项目,在西安、重庆、武汉、太原、天津、桂林等城市建设并经营大型连锁性室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以及体育商业设施。
在招股书的“公司发展规划”中,中体产业表示:“争取在三年内使本公司参股、控股或联营合作的中体健身广场的数量增加到三十个……形成全国最大规模的体育连锁经营实体”。
但实际上,该项目进展并不顺利。
据其1999年年报介绍,截至当年末,中体产业建设的中体健身广场仅有西安项目顺利完工,且先后投入资金1.05亿元,远高于招股书中预计的3480万元的预算;同时,中体产业向太原中体健身广场项目实际投入资金5702.93万元,但“该项目因客观原因,目前仅完成规划等前期工作”;其他四个城市规划的健身广场项目则没有投入资金或开工的信息披露。
2000年,中体产业通过配股再次筹得资金约2.62亿元。根据当时的公司公告,中体产业计划投资8000万元于电脑体育彩票销售业务、投资4000万元向中体网公司增资扩股、投资4000万元成立中体科技资讯公司。但以上计划又均以失败告终。
中体产业2000年年报披露,当年公司的“电脑体育彩票销售项目”已进入启动阶段,且已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签署了发起成立中体彩票销售网络有限公司的协议书,并获得了工商名称预核准。尽管该项目已获得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可以说几乎万事俱备,但仍然因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原来未曾考虑过的许多问题,以至于进展缓慢”,最终胎死腹中。
而增资中体网公司的项目,由于2000年后半年“国家队政府网站的商业开发进行限制”,中体产业最终撤资;拟投资4000万元成立中体科技资讯的项目,则由于合作方国家体育总局电子信息中心即将进行机构调整,而被中体产业放弃。
此外,中体产业还曾尝试投资3000万元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资成立公司,代理2001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电视转播业务,但最终也未能成功。中体产业在2001年年报中解释称,放弃该项目是由于“政策因素及市场环境”,但当时有媒体报道称,中体产业不得不放弃该项目的原因是遭到了央视、广电总局的反对。
此后,中体产业还曾计划投资2500万元与TOM.COM合资成立体育传媒公司,“争取运作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代理、运动员市场开发等业务”,但最终也不了了之。
依靠地产维持生计
在体育主业的经营投资上屡屡碰壁的中体产业,在房地产业务上找到了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
1999年,中体产业经中国奥委会批准得以注册使用“奥林匹克花园”这一品牌,当年公司与广东金业集团共同投资建设了广州奥林匹克花园。在1999年的年报中,中体产业形容广州奥林匹克花园项目“获得了巨大反响和成功”。
尝到甜头的中体产业立即着手将该项目向全国推广。2000年~2003年,中体产业分别又在上海、北京、天津、沈阳、常州等地开发了“奥林匹克花园”地产项目。
2004年,中体产业营业总收入达到10.57亿元,其中房地产销售收入达7.03亿元,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高达66%,俨然成为中体产业的主营收入来源。而在彼时中体产业年报中董事会报告的章节,奥林匹克花园总是第一个被讨论和强调的业务。
此后的数年内,房地产业务一直为中体产业贡献着60%~70%的收入。但这种情况从2010年起发生了变化。
2010年,中体产业的董事会完成换届,经营班子也经历了12年来的第一次新老交替。这一年,此前延续了数年的“一园二建三竞赛”战略并未出现在年报内容中,而奥林匹克花园项目也成为董事会报告章节中最后提及的业务。
事实上,由于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调控,中体产业房地产业务的资金链已经日趋紧张。2008年末,中体产业的短期借款达到1.5亿元,至2009年末更是攀升到了2.91亿元。也正是从这之后,中体产业开始变卖房地产资产或相关公司股权。2010年,中体产业将子公司上海奥林匹克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上海康都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作价7.37亿元;此后,中体产业又陆续转让北京奥园、惠州奥园、天津奥园股权或资产。
2011年,中体产业房地产销售收入为10.97亿元,较2010年的11.47亿元出现下降。2012年和2013年,中体产业来自房地产的收入更是分别下降到了6.51亿元和4.92亿元。2010年,房地产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高达83.91%,2011年~2013年,这一比例分别为72.79%,62.02%和49.93%,下降趋势明显。
随着地产收入的下降,中体产业的整体业绩也受到影响。2010年中体产业总营业收入达13.67亿元,2013年已下降至9.85亿元。
体育彩票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地产业务日渐式微之后,在中体产业2012年的年报中,出现了“体育本体化战略”的表述;2013年年报中,中体产业表示,“体育相关的业务收入大幅增长,表明了公司体育本体化战略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2012年和2013年,中体产业体育业务收入分别为3.21亿元和3.85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60%和39.05%。
在“体育本体化战略”中,中体产业2012年新开展的体育彩票业务贡献颇多。
2012年,中体产业以9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北京英特达系统技术有限公司45%的股权,业务拓展到体育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的生产、彩票销售及运营、无纸化及电子彩票技术服务、彩票游戏玩法设计与开发等领域。2012年和2013年,中体产业彩票相关业务收入分别达到6000万元和1.31亿元。在2013年年报中,中体产业表示,公司将力争获得彩票互联网投注运营服务许可并开展运营服务,成为一流的互联网投注彩票运营商;力争获得彩票电话投注运营服务许可并开展经营服务,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高端彩票移动终端投注平台。
中体产业官网显示,目前,中体产业的业务构成分别是体育地产、场馆建设及运营、体育服务和体育彩票。
体育总局借中体产业浮盈近33亿
尽管中体产业成立早期阶段,并未得到国家体育总局的照顾,其在体育领域的多次投资经营举动均以失败告终。且在股改后8年内,大股东基金中心也未实现“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但作为中体产业的实际控制人,国家体育总局却凭借其几个下属中心对中体产业的持股获益颇多。
招股书显示,中体产业最初发起设立时,国家体育总局旗下的基金中心、彩票中心、装备中心和基金会分别持有中体产业42.7%、3.97%、0.36%和3.97%的股份。其中基金中心以全资附属企业的全部净资产1.18亿元入股,彩票中心、装备中心、基金会则分别以现金1100万元、100万元和1100万元入股,其总投入合计为1.41亿元。
2005年中体产业第一大股东基金中心将其持有的中体产业3820万股转让给了金保利亚洲有限公司,基金中心获得转让价款1.41亿元。
2008年,体育总局旗下基金会减持中体产业1954万股,据西南证券测算,其借此套现近5亿元。
中体产业上市之后,多次进行分红派股,公司总股本也由刚上市时的1.8亿股增加至超过8.4亿股。截至目前,国家体育总局仍旧通过旗下的基金中心、彩票中心和器材中心分别持有中体产业22.07%、3.23%和0.29%的股权。以2014年9月11日中体产业收盘价12.91元计算,以上三个机构持有的中体产业股权市值分别达到24亿元、3.5亿元和3200万元,合计达到27.8亿元。
以此计算,国家体育总局依靠旗下几个下属中心,在入股中体产业的16年间,已浮盈超过32.8亿元,期间收益率高达2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