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黔教办体〔2016〕127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普通高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做好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全面实施和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版)》(以下简称《标准》),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今后每年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列为学校体育常态化工作内容,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二、测试对象
贵州省域内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三、测试内容和方法
(二)测试方法。严格按照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http://www.csh.edu.cn/)发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范测试方法视频”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四、数据上报
(一)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http://www.csh.edu.cn/)或“校园学生体质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上报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的注意事项详见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关于2016年数据报送工作的相关说明”
(二)根据往年数据上报工作的实际情况,建议各校上报数据尽量安排在12月中旬前,以免发生年底过于集中报送影响逐级审核、撤回处理等工作流程,导致数据上报失败。
五、数据核查
(一)9月20日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登陆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在国家管理系统中负责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上报的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二)教育部将在11月份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抽查复核”工作,我厅将在教育部抽查复核工作开始前召开2016年度《标准》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文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实施《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作为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完善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同时,要加强运动安全教育和运动风险识别,努力做好现场测试工作中的安全防范,减少突发事件,保障学生测试过程的安全。
(二)规范测试过程,确保测试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本地(校)测试工作方案推动测试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上报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各校要严格规范《标准》测试工作的组织管理、测试流程、测试器材、测试场地等,统一测试方法、成绩登记、数据录入、数据汇总等环节,提高测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减少测试误差,确保测试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提高测试工作的质量和科学性。
(三)切实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设好体育场地设施、配好必要的测试器材,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学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测试人员工作量,把组织《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纳入教学工作量。
(一)教育部近期将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测试抽查复核工作实施方案》,今后每年都将开展抽查复核工作。抽查复核工作的抽查样本采取分层随机整群抽样方式进行,按照各省所辖市(州)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分为4类抽样片区。我省贵阳市为一类片区,遵义市、毕节市、六盘水市为二类片区,黔南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为三类片区,铜仁市、安顺市为四类片区。教育部每年从各省的每类片区抽取1个市(州),每个市(州)抽取2个县(区、市)为抽样点,每个抽样点分别抽取2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加上4所普通高校共同组成该省抽查学校。
(二)2016年抽查复核获得的各地学生体质健康综合指数为基期指数,以后每年的综合指数与2016年指数相比较,研判各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动态变化情况。抽查复核结果作为评价和考核各地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主要依据,作为政府政绩考核、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的评价指标,并作为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实施约谈和行政问责的重要参考。
(四)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中心将在数据上报工作开始前开通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学生个人学生体质健康数据查询、常见问题解答以及在线技术支持功能,行政用户、学校用户及学生个人均可在文件下方或网站首页扫描关注。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19日
(联系人:赵明发,联系电话:0851-8528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