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查办2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生态领域职务犯罪

30.07.2015  10:26

    新华网贵州频道7月30日电(记者胡星)今年以来,贵州司法机关强势介入生态环境保护。在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已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215人,同比上升124%。

    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在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贵州省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在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案件的查办力度。

    同时,保持了对贪污、侵吞生态重点工程项目工程款、借生态环境工程建设之机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此外,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有1341份建议被采纳。

    何冀说,贵州检察机关今年还依法批准逮捕滥伐盗伐林木、非法采矿、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51人。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63件,有效制止了生态环境领域“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行为。

    今年3月,被告人肖兴贵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山区烧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8.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6.8万余元。事后当地公安机关对肖兴贵作出行政处罚。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肖兴贵行为已达失火罪刑事立案标准,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提起公诉。肖兴贵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杜绝了“以罚代刑”降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