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一女子捐亡夫器官 想让丈夫换种方式“活着”

24.05.2015  16:27

本报讯 余庆县大乌江镇人一男子在江苏南京打工时,遭遇车祸身亡。其妻闻讯后,从贵州赶往南京,悲痛中决定将丈夫全身器官捐献给红十字会。

33岁的胡琼是余庆县敖溪镇指挥村人,他和同县大乌江镇的张强结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今年8岁,正在上小学,女儿才3个月大。张强远在江苏南京打工,而胡琼则留在家中抚养孩子。

今年4月22日,从南京传来噩耗。”敖溪镇指挥村村支书朱江说,当晚7点左右,张强骑摩托车下班途中,与一辆渣土车相撞重伤,送医后被宣布脑死亡。

哪怕抢救过来是个植物人,我也会倾家荡产去救他。”胡琼说。这个仅上过初中二年级的农妇,之前并不懂得什么叫“脑死亡”。但从4月23日至5月1日,守在丈夫身边的几天中,她搞懂了这个词的含义——从医学上讲,脑死亡就是死亡,只不过暂时还有些微弱的心跳。同时,她也得知,丈夫的某些身体器官,还存活着,能够救人。

我想用丈夫的器官去救人,这也是对丈夫很好的纪念。”胡琼说,除了两个孩子,丈夫什么都没给她留下。她希望孩子能永远记住父亲,记住去世的父亲曾挽救过别人的生命。

5月1日,胡琼前往南京红十字会,签署了捐献器官协议。然而,当初胡琼作出捐献决定时,却遭到了几乎所有长辈亲友反对,有些还对其进行指责。“他们说我不应该把丈夫遗体弄得千疮百孔。”胡琼说,长辈亲友的反对,让她觉得压力很大。

昨天,大乌江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于胡琼捐献丈夫遗体一事有了初步了解。对于她面临的窘境,地方政府肯定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敖溪镇镇政府负责人也表示,将对胡琼提供适当的帮助。

南京红十字会透露,根据协议,在移植成功后,红十字会将会告知受赠者信息。

(本报记者 黄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