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全面完成

17.11.2015  11:10

      按照国家宗教局的部署,省民宗委大力推进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颁证373本,目前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全面完成。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省民宗委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列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各市(州)民宗委进行考核。提出工作的原则要求和时间安排,确保各地计划详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工作如期完成。

      甄别身份,规范管理。以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为契机,对原认定备案材料再次审核,对认定备案材料不完备的,按程序完善后列入发证范围;对原认定备案材料不合格、暂未认定备案、原认定备案时的漏报以及新来我省的教职人员,按程序审查认定备案后,列入发证范围。

      强化责任,加强指导。协同省佛教协会认真研究谋划,制定详细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佛教协会对属地人员有关信息进行把关后逐级上报、审查,对经认定备案且现仍在省内的佛教教职人员,严格按照《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备案号编制方式》规定统一进行证书编号印制,由各地佛教协会发放至教职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