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20年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贵阳召开
7月28-30日,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和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联合召开的“依法治国20年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贵阳召开。来自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法学院、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昌久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贵州省社科院院长、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估中心主任吴大华研究员、法律研究所所长王飞研究员,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人事部刘洪超副部长、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胡卫东副教授,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韩敏霞副教授,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进副教授等参与了研讨会。
吴大华院长在发言中指出,20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定位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赋予了依法治国在党治国理政事业中基础性、主导性和制度性的战略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通过全面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专门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并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把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升到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高度。
与会专家学者在发言中一致赞同,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会专家还深入黔南州等民族地区对贵州省法治建设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对贵州省依法治省的成就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