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46人
正义网杭州4月25日电(范跃红)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通过获取前东家的商业秘密生产、销售扬声器产品非法获利380余万元的杨某被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这是浙江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案例。
明天就是“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上午浙江省检察院发布消息称,2015年,浙江检察机关继续将“知识产权检察”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坚持打击、监督和服务并重,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该省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据了解,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9件126人,提起公诉425件746人,在提起公诉的这些案件中,假冒注册商标案件190件345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119件231人,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37件72人,侵犯著作权案件69件86人,侵犯商业秘密案件4件6人,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6件6人;同时,检察机关还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7件12人,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依法审判监督知识产权案件4件。
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浙江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信息通报和业务交流,对案件移送、调查取证、区域合作、案件管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增进上下级院间的协调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等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民事行政案件抗诉、职务犯罪侦查等环节加强配合,提高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效率。建立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提前介入机制,引导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依法查明案情,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并将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实现有机融合,不仅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也进一步保障和提升了办案效率。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加强对本地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研判,围绕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涉法需求和相关法律适用疑难等问题摸清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确保办案工作有的放矢,突出打击效果。瑞安市、义乌市等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的形式,从近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入手,重点研究、分析了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发展趋势、案发原因及法律适用问题等,结合司法实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防控的对策建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浙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今天表示,今年该省检察机关仍然把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并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服务等职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实施对非公企业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助力浙江的创新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