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农保城居保并轨 高缴费档次获更多补贴

21.06.2014  16:35

     贵州省新农保城居保并轨

    推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将获更多补贴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这意味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次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整合后,对选择较高缴费档次的,政府将给予更多的缴费补贴,建立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选择100元至4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选择500元至900元缴费档次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1000元至2000元,每人每年补贴90元,长期缴费的还能适当增加基础养老金。此前,城居保是不分缴费档次,统一由地方政府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对其给予补贴。

    此外,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距规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城乡居民,可以补缴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政府不予补贴。

    同时,《办法》还对新农保和城居保参保人死亡后的个人账户资金继承范围作出调整,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依法继承,不再扣除政府补贴部分,最大可能地保障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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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险适用人群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个档次。

    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代为缴纳。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以增加代缴标准。

    2、养老金如何领取

    凡参保且年满60周岁,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每人每月标准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计发。

    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则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特区)可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