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环保局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专项督查

17.10.2017  18: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办发电〔2017〕13号)精神,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切实加强黔东南州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落实“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7〕220号)和黔东南州落实“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协调会议要求,2017年10月10日至12日,黔东南州环保局组成督查组对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的雷山、台江、剑河、榕江4县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排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县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专项监督检查总体情况;现场查看台江县红阳草场风力发电项目生态修复、雷山县金塘湾山泉水厂项目、24公里游客服务中心项目等列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事项的整改实际情况。同时,要求各相关县环保部门要结合当前专项监督检查成果,再次认真对本辖区涉及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域内存在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手续不全等环保违法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个核对,做到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不留盲区、不存死角,确保该州“绿盾2017”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