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省林业厅湿地保护立法调研组赴云南进行湿地保护立法调研

27.10.2014  18:45
 

为加快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10月20日至23日,省湿地保护立法调研组在省法制办主任朱玉和省林业厅副厅长黎平的带领下,赴云南省丽江市、大理州开展湿地保护立法调研。

省湿地保护立法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首先与云南省湿地办座谈,了解云南省湿地资源状况和保护情况;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在条例制定中如何处理好湿地相关部门的关系、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等。其次是深入云南省丽江市拉市海国际重要湿地、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大理州剑川县剑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大理西湖国家湿地公园;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进行实地调研,与保护单位进行座谈,了解不同类型湿地保护单位机构设置情况、湿地保护管理方式和经验。第三是针对大理州制定的《湿地保护管理条例》,拉市海和洱海制定的《管理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将对加快我省湿地保护立法工作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