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8年起接种有异常 保险来赔付

26.01.2018  14:13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就我省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要进一步加强全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2018年起,建立通过商业保险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为全省第一类疫苗受种者统一购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基础保险,鼓励疫苗受种者或疫苗受种者监护人为受种者购买补充保险。

    在完善疫苗管理工作机制方面,首先要健全免疫规划疫苗调整机制。省卫生计生委要抓紧组建贵州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根据防病工作需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疫苗针对疾病监测,综合评估相关疾病负担、传染病流行情况、人群免疫状况等因素,经贵州省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论证通过后,会同省财政厅提出全省免疫规划疫苗调整建议,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后公布实施。

    其次,建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贵州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协调与衔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与信息,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应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记者 张梅)

[责任编辑: 栾小琳 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