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 首批产品或以非参与型为主

04.07.2014  14:32

备受关注的“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昨日(7月1日)正式开始启动。

6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幸福人寿已经向保监会上报了以房养老的方案,目前正在等待监管部门审批。据初步了解,幸福人寿很可能是第一家上报方案的险企。

记者采访了解到,前期参与讨论的多家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的试点仍处在研究论证的阶段。某险企陈先生认为,主要是这个业务的风险大,预计参与的人群也不会太多,所以成本也会很高,保险公司会充分研究后再去尝试。某险企谭女士则坦言,这个产品比较复杂,涉及房地产市场、贷款以及抵押相关等寿险公司不熟悉的业务,需要准备一些时间,所以保险公司步子不会那么快。

幸福人寿率先报送方案

上周,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两年,面向的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保监会对于参与试点的险企也提出具体要求,如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要求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同时还要求保险公司具备精算技术、专业法律人员以及具有房地产物业管理人员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业内获悉,此前有7家保险公司参与了保监会关于以房养老的前期讨论,包括幸福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等,但是在保监会6月23日正式发布该《指导意见》前并没有保险公司上报正式的试点方案。

6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幸福人寿已经向保监会递交以房养老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在等待保监会批复。记者采访了解到,多家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的试点仍然处在研究论证的阶段。其中,合众人寿对参与以房养老也表现得比较积极,预计将于下半年递交方案。平安养老称,因监管的指导意见刚刚发布, 平安养老目前尚无相关产品,也尚未申请,但已着手积极研究。

首批产品或以非参与型为主

事实上,对于幸福人寿的积极态度,业界并不感到意外。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现任幸福人寿监事长)就是国内“以房养老”的首倡者,甚至早在幸福人寿成立最初,设想就是做以房养老的。据了解,在去年国务院第35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后,幸福人寿就一直表现得很积极,并从内部抽调了一些人,组成了一个以房养老的项目组。

不过,对于此次具体上报的是何种产品,幸福人寿方面并未透露。据保监会此前介绍,根据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所抵押房产增值的处理方式不同,试点以房养老产品分为参与型和非参与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其中,参与型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可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通过定期评估,对投保人所抵押房屋价值增长部分,依照合同约定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进行分配;非参与型产品,指保险公司不参与分享房屋增值收益,抵押房屋价值增长全部归属于投保人。

一位险企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如果是参与型,假如以后房价上涨的话,老人可以每个月多拿一定的增值年金;如果是非参与型,在房产增值之后,领取的养老金额不会提高,而房产增值部分所带来的剩余金额将留给继承人。非参与型从操作层面可能更简单,更像一个非固定期限的贷款。具体到保险产品,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这两个大的框架来自主设计产品。

不过,对于具体的“以房养老”方案类型,孟晓苏在“2014中国资本高峰论坛”上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透露,从目前情况看,第一批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基本上都考虑采用非参与型产品,并不是保险公司不愿意获得更多利润,而是因为房产增值收益很难计算出来。

最受期待:以房养老产品对接养老社区

除幸福人寿外,合众人寿的积极态度也有充分理由。在6月23日保监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在问及为何选择武汉作为试点城市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坦言,决定仅在四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广州作为一线城市,经济较为发达,保险市场相对较为成熟,老龄人口数量较多,房地产市场容量较大;武汉已经有保险公司投资兴建养老社区,可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和养老社区的结合上开展一些尝试和探索。

事实上,合众人寿总部就设在武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作为保险业最早投资养老社区的几家保险公司之一,去年合众人寿的武汉投资的养老社区已经投入了运营。该养老社区位于武汉市后官湖风景区,启动区占地245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拥有2005套房及4000张床位。

在采访中记者获悉,保险业内普遍预计,如果能将以房养老与养老社区相结合起来,对于延长保险产业链具有重大意义,也可能成为未来产品的开发方向。举例来讲,目前在许多地方,价格低廉的养老院资源稀缺,但中高档的却无人问津。如在北京,一些养老院每月收费高达6000元,让很多老人难以承担。如果以房养老,老人可以找更惬意的中高档养老社区,这也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建立更优质的养老社区,延长养老业服务链。

业内提醒:风险大、成本高

6月25日,由清华大学中国保险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联合海康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在“2014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发布暨中国养老保障方式改革论坛”发布报告认为,2014年中国居民退休准备指数为6.3%,该指数反映出中国居民普遍对退休后的生活有更高的要求,对养老也有一定准备但仍有待加强,约有53%的居民并没有良好的持续性退休储蓄习惯,这也意味着中国的养老市场前景巨大。

在上述论坛上,保监会参会人士透露,目前商业保险公司总共有7700个在售产品,其中养老保险产品仅60余个,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20个,长期护理产品98个。该人士表示,“以房养老”只是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收入资金来源的一个探索,只是养老保险一个很小的方面。孟晓苏也认为,“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即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不主张试点期间摊子铺得过大,一定要稳扎稳打。

平安人寿认为,对房产较多但收入不高的客户群体,特别是无子女、失孤等客户,新的养老模式都具有吸引力。由于新政策涉及房地产等新的风险领域,需要对客户的房产进行长期估值、抵押,客户的服务、理赔等工作也与传统保险产品有较大差异,平安人寿将对此认真研究评估。

某险企精算人士认为,从现在的指导意见来看,保险公司承担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如果一单一单地来做的话,费用会更高。如上述《指导意见》规定,要聘请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房产价值进行评估,费用由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共同负担。该精算人士认为,此外从监管的要求来看,税费的要求也比较高,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可能赚不到钱,如果在只有一套房的前提下,一旦有纠纷都没有办法拍卖,也没有办法执行。他认为,保险公司开办这项业务还是有很困难的话,希望国家能给予一些政策支持。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6月23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保险公司开办以房养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波动风险和客户长寿风险。特别是在老人过世之后,其房产处置所得在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依然归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房产处置所得不足以偿还保险公司已支付的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保险公司将承担房价不足的风险,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属追偿。此外,该负责人还表示,保监会还将积极和相关部委沟通,进一步争取国家对于该项业务的政策支持。

某险企陈先生也认为,以房养老保险产品的成本比较高,风险比较大,特别是房价下跌的风险,注定市场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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