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库数据进行完善的补充通知

03.07.2015  17:06

关于对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 一体化

工作平台企业库数据进行完善的 补充通知

黔建建字[2015]276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及时补充完善我省企业信息数据库,现对我省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完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确保数据质量

各市(州)要根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方案》(黔建建通〔2015〕198号)、《关于对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库数据进行完善的通知》(黔建建字〔2015〕238号)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信息录入工作。各市(州)住建局要督促指导辖区企业认真按时填报基本信息导入模板,并适时进行抽查,确保数据准确。

二、数据导入模板上传方式

注册地在我省的所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园林绿化企业应使用企业资质申报数字证书登陆贵州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地址:http://jzjg.gzjs.gov.cn:8088/gzzhxt),按照操作说明,将前期填写的基本信息导入模板上传。未填报数据导入模板的企业,可登陆平台后直接网上填报。

三、时间要求

因我省一体化平台处于测试阶段,为确保系统稳定和数据安全,本次企业数据上传采取分地区、分批次导入的方式。各地主管部门要将工作要求通知到辖区所有企业,及时、高效开展数据上传工作。

(一)第一批:六盘水市、安顺市;完成时限:7月3日至7月9日

(二)第二批: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完成时限:7月10日至7月16日

(三)第三批: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完成时限:7月17日至7月23日

(四)第四批:黔西南州、仁怀市、威宁县;完成时限:7月24日至7月30日

其他在省工商局注册的有关企业,按照第一批完成时限要求自行登录系统导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在数据填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可加入技术支持单位QQ群咨询(企业452323276;主管部门456718739)。建筑业协会、勘察设计协会、招标代理协会、监理协会、造价协会等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指导行业企业认真按时完成数据填报。

(二)有条件的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快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度,及时与省级一体化平台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按规定时限完成辖区企业基本数据完善工作的市(州),辖区属我厅或住建部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就位)工作中,要求的综合指标、非注册人员的学历、职称指标的审查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上述指标审查意见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结果为准,我厅不再组织审查。

(四)对工作开展不力,未按时完成辖区企业数据采集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收回已下放的企业资质审批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