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家公司因信披违规或亏损面临暂停上市风险

23.03.2016  13:31

主持人沈明:*ST博元被强制退市的消息,将市场的目光再一次聚焦到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上。目前有多少家公司存在暂停上市风险?*ST博元退市的警示作用有哪些?退市后,投资者该如何进行索赔?律师等专家团队有何高招?

见习记者 苏诗钰

据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共有21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暂停上市的理由主要有两种,一类为连续亏损,另一类为被证监会调查。

21家公司具体为:*ST煤气、*ST舜船、*ST新梅、*ST中企、安硕信息、宝利国际、北大医药、福建金森、恒顺众昇、嘉寓股份、建峰化工、金亚科技、京天利、荣丰控股、锐奇股份、圣莱达、同花顺、欣泰电气、星河生物、星湖科技和亚太实业。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重大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公司股票将被沪深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

与主板退市规则有所不同,创业板施行的是直接退市机制。同花顺、安硕信息、欣泰电气、锐奇股份、京天利、恒顺众昇、宝利国际、嘉寓股份和金亚科技等9家创业板公司正是因为涉嫌违反证券法规被立案调查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的。

针对近期*ST博元被终止上市而引起的市场关注,某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交所决定*ST博元股票终止上市,充分彰显了证监会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表明了上交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基本态度。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清理出证券市场,有利于警示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有关专家表示,上市公司被终止上市,是正常的市场行为。*ST博元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公司并没有破产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经营。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退市,主要是由于其存在直接损害投资者权益的严重财务造假等行为,从监管部门来看,这是遏制炒作风气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必要举措。这一处罚短期可能对部分ST类公司产生冲击,但长期看有利于市场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