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暑假相关工作的通知

21.07.2016  18:43

  黔教办基〔2016〕100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假期,现就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校历,科学谋划新学期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2016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黔教办基〔2015〕11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6-2017学年度全省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的通知》(黔教办基〔2016〕78号)规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1至6年级于2016年7月9日放暑假,于2016年8月29日开学;7至8年级于2016年7月16日放暑假,于2016年8月29日开学;9年级于2016年8月22日开学。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于2016年7月16日放暑假,于2016年8月22日开学;高三年级于2016年8月15日开学。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家长需求,合理安排幼儿园放假和开学时间。
  
  各地各校要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特别是针对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等学科起始年级使用新编或修订教材,三、四年级开设书法课程等,要充分做好秋季开学教学准备工作。同时,各地各校还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安稳〔2016〕85号)相关要求,集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学校安全检查整治,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将假期安排和安全工作要求告知每一位家长,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明确安全监护责任,明确安全监护责任,加强学生假期校外活动监管和安全保障。
  
  二、丰富活动载体,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各地各校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加强体育锻炼和适当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农家书屋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鼓励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确保学生在假期有充分休息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提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生活,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关心、指导和帮助。
  
  三、严禁违规补课,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近期,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六起中小学有偿补课典型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部际办通〔2016〕1号),再次强调深化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各地各校要继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发〔2011〕85号)的“八个严控 ”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的“六条禁令”规定。一是要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均是治理有偿补课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三是要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暑假集中力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对群众反映、检查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四要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将所有教学内容全部纳入正常教学过程,要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暑假期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针对推迟放假、违规集体补课、提前开学等行为的专项检查和督查;要通过联合新闻媒体暗访、开设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方式加大对违规补课行为的明查暗访力度。对违反规定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补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若因违规补课、推迟放假、提前开学等造成学生意外伤害或其它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各校要注意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报送暑假工作相关信息。联系人:基教处,刘乾钢,电话:0851-85282726,周凯,电话:0851-85283262;学前处,龙调玉,电话:0851-85283330。
  
  附件:全省中小学违规补课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全省中小学违规补课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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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贵州省教育厅

基础教育处

0851-85282726(高中)
85283262(义务教育)

贵阳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处

0851-87989439
87987210

遵义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1-28223598
28227220

六盘水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8-8202866

安顺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1-33226535

毕节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7-8221085

铜仁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6-5223761

黔东南州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5-8509648
8503817

黔南州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4-8510105

黔西南州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9-3223521
3222844

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教育科技科

0851-88900703

仁怀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1-22221139

威宁县教育局

基础教育科

0857-622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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