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学位办关于认真做好调整确认临床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

06.02.2015  11:41

  黔学位办〔2015〕3号


贵阳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遵义医学院:


  2014年11月6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中医博士、硕士已成为独立设置的专业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不再包含中医学。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确认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办〔2015〕3号)和《关于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学位办〔2015〕4号)两个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三所医学院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调整确认工作,并结合本单位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从人才需求、医学教育资源状况、临床医学人才招生规模及结构等方面统筹考虑,研究制定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认真填报《调整确认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于2015年3月6日前将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我办(附电子版),以便汇总后统一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1. 关于调整确认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通知(学位办〔2015〕3号)


   2. 关于独立设置中医专业学位有关事宜的通知(学位办〔2015〕4号)


  联系人:熊星、白国辉; 联系电话:0851-85283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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