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退出制度

05.06.2016  21:20

为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贵州省3日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今年底建立健全协管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等制度,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协管队伍。

记者获悉,全省各地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采取招用或劳务派遣等形式配置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但其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应当随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同时,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其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以及超越辅助事务所形成的后续责任,由本级城市管理部门承担。

另外,意见规定,根据执法工作需求,到2017年底,将实现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并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骆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