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雇假爹抵押自家房产 亲爹一怒状告房管局

04.06.2014  18:13

父亲张义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被儿子张利偷出

  中间人胡进帮着制作了张义的离婚书,还刻了假章

  直到1年后,张义自己去抵押房子时,才发现出了问题

  李剑将14.46万借款打给中间人

  张义房子的产权证、土地证押在李剑手中

  一行人又到房产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

  在胡进“指点”下,张利找人冒充父亲办抵押公证

  张叶 制图

两次当被告

  原告:张义

  诉求:撤销对房屋设定抵押的公证书

  原告:放贷人李剑

  诉求:索赔

一次当被告

  儿子坑爹的事,我们知道不少。可雇个假爹去坑亲爹,你可能还没听过吧。如果我们再告诉你,坑爹竟然引发了四场官司,估计你要“当场震惊”了。

  事情是这样的:徐州市民张义的朋友想贷款,便请张义用房屋进行抵押,可张义在房管局发现,自己房子早就被人做了抵押公证,用的正是自己的身份。张义报警后得知:竟然是儿子张利勾结外人盗取自己证件,还雇佣了个“假爹”去办抵押手续。

  从去年到今年,这件蹊跷事引发的多个案件,陆续在徐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并审结。

   东窗事发

   1 房子被抵押,用的是自己身份证

  2012年9月,张义一个朋友想向银行贷款,请他帮忙用房屋抵押担保。

  张义同意了,和朋友一起到徐州市房管局后却发现:自己名下的房屋已被一个叫李剑的人在公证处做了抵押公证,在徐州市产权处也已办了房产抵押权证,产权证、土地证等都押在李剑手上。

  张义一下子懵了:自己从未将房屋抵押给别人,没去过公证处,更没委托他人办理过公证抵押,怎么证件都押在别人手里呢?

  张义找到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拿出了公证档案,显示有张义的身份证、单身证明、离婚协议书和所谓的签名。不过,南京一家司法鉴定中心对公证书上“张义”签名进行笔迹鉴定,认定并不是真正的张义所签。

  然而,警方调查的结果,让张义瞠目结舌——这一切竟然是儿子张利勾结了一个叫胡进的“黄牛”,从而搞出的鬼名堂。

   2 原是儿子偷了证件办抵押贷款

  事情要从2011年6月说起。当年28岁的张利认识了胡进。得知胡进开的投资公司对外开展放贷业务,张利就想借钱开家餐饮店。胡进表示公司暂时没余钱,但可以帮张利找李剑开的放贷公司借,给放贷者年息15%。

  张利很心动,他说自己没房,但父亲张义有一套房可以抵押。第二天,张利、胡进与李剑一起到张义家楼下简单看了房子。胡进认为,根据房子情况,张利最多能贷15万。于是,张利和李剑签下15万的借贷合同。

  张利根据胡进的指点,到父亲家偷出房产证、土地证和父亲的身份证。3天后,胡进通知张利和李剑,到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不过,由于张义是离异者,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和离婚协议书,于是张利先到社区开了父亲的单身证明,然后又到徐州一家法院,要求开出父亲的离婚证明。因为不是张义本人到场,也没张义的授权委托书,法院拒绝了张利的要求。

  眼看张利搞不到父亲的离婚材料,胡进便找人帮张利制作了一份张义的离婚书,并找了一个刻假章的,盖上了一枚假的法院档案室“调查材料专用章”。

   3 现场公证时,找个“假爹”来签字

  考虑到张义不会同意到公证处签字,胡进让张利找个人来冒充父亲。

  办理公证书那天,张利花1000元从劳务市场找了个和父亲年纪相仿的男子,代张义签字,在公证处办了房屋抵押公证书,并在房产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

  案发后李剑说,当时他并不知道那个签字的男人是冒充的。

  随后,李剑扣下了第一个季度的利息,将14.46万元打到了胡进公司的账户。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胡进一度谎称李剑只给了自己12万元,剩下的钱让李剑扣作利息和手续费了。

  不明真相的张利信以为真,就收下了12万元,将其中8万留在胡进的投资公司用于放贷,用另外4万买了一辆长安小汽车。不久,张利开车出了车祸,没钱支付赔偿款和修理费,便将车以2.6万价格抵给别人。付完8000多元赔偿款和修理费后,余下的钱被张利用在了平日花销上。

  当张利再找胡进要钱时,胡进人去楼空,至今杳无踪影,8万元也没能追回。

   连环诉讼

   父亲VS公证处

  我没签名,凭啥不撤销公证书?

  随着公安机关介入,事情还原了本来面目,然而此事引发的刑事、行政、民事三个程序上的连环诉讼也就此展开。第一起官司,发生在2013年3月,诉讼双方是被儿子“”的张义和公证处。

  当时在公证处,张义否认提供过土地证、身份证等证件,更否认签名为自己所写,要求公证处撤销这份公证书。此时,虽然公证员意识到,此前来办理公证的那个叫“张义”的人,并不是眼前的这个人,然而,公证处还是拒绝了张义的要求。

  于是,张义将公证处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撤销对房屋设定抵押的公证书。得知经过鉴定,公证书的签字的确不是张义所写之后,公证处撤销了原来的公证书。

   儿子VS放贷者

   坑完爹坑“债主”,该怎么判?

  李剑因借款到期无法收回,又得知公证处撤销了公证,就要张义将已抵押的房屋过户给自己,遭到张义拒绝。无奈的李剑以被诈骗巨款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利到案后供述了全部诈骗事实,后被取保候审。因为预感到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张利不顾妻子规劝、丢下两个年仅1岁和3岁的孩子逃往外地,后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去年2月,他在浙江长兴一家网吧落网,后又被取保候审。

  到了下半年,张利诈骗案由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因张利自愿退赔部分赃款,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去年12月,法院判处张利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父亲VS房管局

   民告官”,把我房子还给我!

  去年10月,就在张利诈骗案开审的次日,鼓楼区法院又审理了一起“民告官”案件。

  原来,父亲张义一纸诉状又把徐州市房产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撤销房屋抵押权证,归还属于自己的房子。

  这起案件与张利的诈骗犯罪关系密切。随着张利诈骗刑事案件判决的生效,此案经审理后很快有了结果:由于张利的诈骗行为得逞,使李剑因受骗所得到的房屋抵押权存在瑕疵,将房屋抵押给李剑的行为属于虚假抵押,是违法和无效的。

  今年1月16日,徐州房管局主动撤销了该房屋抵押权证。

   放贷者VS公证处

   损失15万 公证处该赔吗

  李剑认为,他向张利支付15万元借款,因为张利提供了公证处出具的对房产抵押借款公证的正式法律文书。然而,公证处以张利等人结伙制造虚假的证件、法院调解书等虚假材料、冒名顶替为由,撤销了上述公证书。

  李剑认为,由于公证处没严格审查、草率作出公证书,致使张利等人轻易骗取了他的钱财,应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赔偿损失15万元及利息5.25万。

  在法庭上,公证处辩称,对公证事项一般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基于申请人提供真实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依据公证法规定和规则,审核材料后依法作出公证,已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后查明张利因隐瞒事实、涉嫌诈骗,它才撤销公证,主要过错在于张利。李剑应通过刑事诉讼追偿,请求法院终止审理或驳回其诉请。

  法院查明,公证员向李剑询问“对对方(张利等人)身份、材料是否核实清楚?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吗?”时,李剑明确回答:“核实清楚。合同是自愿签订的。”公证员问:“对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可能带来的违约风险是否有完全清楚的认识?”李剑答:“清楚。

  法院认为,李剑没有证据证明公证处明知或应当知道“张义”是假冒的。可见,公证处在此过程中已进行了合法、合理和审慎的审查注意义务,并无过错。

  据此,法院驳回了李剑的诉请。扬子晚报记者昨天最新了解到,李剑已经提出了上诉。

  ■法官说案 如果公证处和房管局留点心……

  这起由不孝儿子勾结“黄牛”抵押房子坑爹的事件,接连引发了4个案件,上演了法院能够适用的刑事、民事、行政所有案件程序,消耗了本不该消耗的司法资源,让前来法院旁听的人大代表和社区居民唏嘘:实属罕见,令人叹为观止。

  但如果当事人李剑能进入涉案房屋实地看一看,是否就避免了这次损失?如果公证机关、房屋管理机关、婚姻登记机关等涉及公民身份审查的机构,不仅仅审查“张义”持有的身份证,还能进行身份登记与相貌登记的查验,或能进行当事人身份证与指纹录入的比对,或许就可避免这场消耗了大量时间和司法资源的纠纷。这方面,相关的行政机关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通讯员 周琪 罗育忆 冯玉荣 林佳锟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