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机关第七党支部获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

09.07.2014  10:17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命名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决定》,命名省委政策研究室等15个单位为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党委),省委巡视机构党总支等120个基层党组织为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省司法厅机关第七党支部获得省直机关“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

  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以被表彰命名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的建设,紧扣主题主线,深入持久创先争优,抓好党支部建设典型示范工程,全面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发展型党组织,不断提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能力和素质。要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远学焦裕禄、近学文朝荣”活动,大力学习和弘扬焦裕禄文朝荣精神,进一步凝聚起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正能量,为我省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