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四措施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近日,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黔东南州委落实“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局班子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各站场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管理局党组书记朱新明传达了黔东南州委落实“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州委书记李飞跃的重要讲话精神,管理局纪检负责人传达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文强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会议结合保护区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了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李飞跃和张文强在全州落实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担当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把握形势,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责任,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带好队伍。
二是深化教育。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林业工作实际,要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纪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州委十二项规定精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机制,规范从政行为,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违纪违法、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林业案件的要坚决查处和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监督,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安全运行,防止工作人员在职务上发生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