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八小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新《义务教育法》

30.09.2015  10:29

               

 

为推进学校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提高全体教师对新义务教育法的认识。2015年9月29日,铜仁市第八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在会议室再次学习了新版的《义务教育法》。学校分管普法工作的副校长石顺就《义务教育法》进行了深入解读。 石顺副校长结合新、老《义务教育法》的改进之处作重点讲解。他指出新的《义务教育法》四个亮点:一是免收学杂费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一个根本性的条款。义务教育不仅是学生有义务来就读,国家更有义务提供义务教育保障。二是他突破了过去的“以县为主”的体制。新的“以县为主”是“管理以县为主”,而投入要实行“省级政府统筹落实”。三是强调义务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从法律上提出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使所有的学生都能享受良好的、平等的教育。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因材施教,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实施义务教育的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们通过学习,比较完整、准确地理解它的重要意义,同时明白了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把师德放在首位;其次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中去,求真、求善、求美、求知,去关爱每一名学生,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地对待每位学生,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         八小教师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再次掀起学习《义务教育法》的高潮。将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这部法律,依法办学、依法治教,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