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推荐名单的公示
《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民函〔2016〕245号)下发后,我省立足实际,按照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指导标准,以增强农村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重点,以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动力,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打造了一批推进有力、管理民主、参与广泛、设施完备、体系健全、机制创新、环境优美、秩序良好、关系和谐的农村社区。
为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在各市、州评估推荐基础上,省民政厅对申报单位进行了先期实地评估,后会同全国城乡社区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联合评估组,采取实地考察、座谈、抽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第二轮实地评估。经评估组评审,确定推荐湄潭县等5单位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为体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自公示之日起向贵州省民政厅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
联系电话:0851-86859781,8682501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0号贵州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邮政编码:550004
附件:“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名单
2017年6月1日
附件:“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推荐名单
1.湄潭县
2.福泉市牛场镇
3.播州区枫香镇花茂村
4.平坝区乐平镇塘约村
5.开阳县禾丰乡穿洞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