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全国政协委员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10.03.2017 11:03
本文来源: 新华
3月9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贵州省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各界别小组会议,讨论民法总则草案。
讨论中,委员们认为,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涉及经济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非常必要、非常重要。发言中,委员们围绕民法总则草案中的有关条款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黄康生委员在发言中说,民法总则的出台,将进一步调整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情况。一是规定了对自然人的保护,这关系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权益。二是对自然人进行了明确分类,符合我国国情。三是对权利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和保护,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的价值理念。左定超委员表示,经济社会发展要把立法、司法放在首位。民法总则不仅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加以明确,而且将其全面地融入了所有条文,更加明确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胡国珍委员说,民法典的编纂和民法总则的制定,是我国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一个重大进程,对调整民事关系、保护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关系正常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建议将个人信息保护写入民法总则,进一步细化保护措施,使其更加全面地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记者 王鲁铨 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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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7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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