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命名98家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22.09.2014 18:24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近日国家民委命名98家县级以下(含县级)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我省的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等5集体上榜。
国家民委在通报中指出,近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基层广泛开展,涌现了一大批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进一步扩大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由各地和部门推荐,经专家审核测评并报委务会议批准,决定命名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等98家县级以下(含县级)单位为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我省的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隆里乡华寨村、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羊场镇走马村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村,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航宇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社区。而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企业、示范乡镇、示范学校以及其他示范单位榜单中,贵州没有集体入选。
通报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单位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成果,再接再厉,切实发挥好榜样作用,在各民族中不断增强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局
22.09.2014 18:24
李克强签署第686号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86号
民族宗教局
人民日报头版刊文: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
2017年9月7日,民族宗教局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 ——《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2017年8月26日,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