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全面清查阶段

09.03.2018  15:21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要求部署,加快推进我省普查清查阶段相关工作,3月5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推进贵州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我省普查清查阶段工作内容和时限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普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实施方案印发、普查指导员选聘及各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市政入河(湖)排污口等的清查和清查结果审核、汇总、上报工作,为下一步的全面入户调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