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继续推行五险统征

22.04.2016  09:05

4月20日,山西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提出,2016年山西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推行五险统一征缴工作。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山西省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重大突破,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险制度框架体系确立,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安全网越织越大,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城镇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14.3万人、1540.26万人、1113.72万人、411.29万人、573.04万人、456.5万人,全部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强化基金征缴与管理,基金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逐年增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提高,社会保险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深入扎实,社保基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15年,全省共核查享受待遇人员179.2万人,与此同时,清理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36.04亿元,实地稽核企业15293户。

会议还安排部署了2016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主要工作。其中提到,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推行五险统一征缴工作。建立全面、准确、完整的全民参保数据库并广泛开展应用,通过共享、比对、入户调查等渠道,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保持数据库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建立未参保人员及断保人员的动态清零机制,保证全覆盖成为常态。

同时,强力推进“同舟计划”。各地要切实加强经办管理服务,落实按项目参保统计办法,开发完善按项目参保信息系统,促进参保人员动态化实名管理。推广采取施工许可证办理与工伤保险参保办理一体化服务的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做好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帮扶企业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从2016年5月1日起,依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规定,继续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已享受两次缓缴政策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办理。

此外,还提到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工作,加强基金管理,抓好县、乡、村三级经办管理示范点建设,继续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同时指出,各地要借鉴晋城等地的做法,强化社保卡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社保卡收缴和待遇发放功能,与社保卡合作金融机构相互协作,堵塞人工操作漏洞,保证基金安全。(郭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