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合作社新定位布局新业态

03.01.2016  07:55

什么都要改,姓“”永不改

2015年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元年”:3月,中央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随后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去年11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为什么要改革?怎么改?记者近日采访了省供销合作社有关负责人。

为何改: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江苏供销合作社经过了60多年发展历程。201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销售收入8200亿元,利润45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占到全国供销社系统的1/5。省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徐筱棣告诉记者,近年来农业生产方式不断转变,农业经营形式加快转型,农村流通格局重大调整,农业发展内外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些都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具体来说,供销合作社还存在四个问题。”徐筱棣说,首先是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利益连接还不紧密,两者之间的关系还主要是买卖关系,不是利益共同体;其次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能力还不强,主要停留在出售农资等流通环节,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三是各级供销社之间的关系比较松散,为农服务上还未能拧成一股绳;第四是供销社的体制和机制还没有理顺,既不像机关,又不像事业单位;既不是企业,也不是社团。此次改革的目标,是让供销合作社“转身”成综合为农服务组织。

向哪改:供销合作社姓“

中央和国务院给了供销合作社一个全新的定位: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这是60多年来首次明确供销社的性质,是供销社改革方向上的重大突破。”徐筱棣说,这一提法明确了供销社究竟“是什么”的问题:性质是“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功能是为农、务农、姓农。

我省有1100多家乡镇供销社。按照全新定位,今后几年,这些基层供销社将被改造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今后,基层供销社可以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从而使得基层社与农民之间在组织上和经济上实现联结。“供销社改造成合作社后,农民成员可能占比50%以上,这样就真正让供销社‘姓农’了。”徐筱棣说,既然是合作社,就要按照合作制原则改革供销社治理结构,落实基层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提高农民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话语权。我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基层社要覆盖全省所有乡镇,并建成一批具有自主经营实体、为农服务载体和合作经济联合体性质的基层社。

怎么改:拓宽领域创新方式

供销合作社怎么改革?“最主要的是拓宽为农服务的领域,创新为农服务的方式。”徐筱棣说,今后要在社会化服务上展开改革,实现一二三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围绕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问题,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收储加工等系列化、专业化服务;以县级供销合作社为主体,整合基层社、社有企业等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菜单式服务。围绕为农资金和金融服务,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可以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业务;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可依照法定程序开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试点。

另一个改革重点是联合,实现跨层次、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区域配送、上下贯通的大型农资、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企业集团,并建成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此外,省供销合作社将牵头抓好全省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推进各类基层经营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实现网上交易、线下配送为重点的新型流通业态。

本报记者吴琼朱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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