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全省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的通知

22.12.2016  19:34

  黔教学前发〔2016〕318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建立教研责任区制度的要求,2015年以来,省教育厅在部分市(州)进行了以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提升的前期试点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为了在全省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促进我省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教研指导责任区的意义和目的
  
  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是通过搭建共同学习、互助共赢的发展共同体,建立和完善教研指导责任区,形成教研工作长效机制,能及时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是新时期推进幼儿园内涵发展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重要抓手,是缩小城乡、县域、园际差距,实现学前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地要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依据,以“优化管理、科学保教、资源共享、提升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名园带动和名师引领作用,加强园际互动和业务指导,着力解决幼儿园在一日生活、环境创设、学习与游戏组织、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内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幼儿园科学治理、保教融合,不断提高办园水平。
  
  二、因地制宜合理构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
  
  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划分教研指导责任区,充分考虑幼儿园类型、数量和布局,遵循以强带弱、民主平等、合作创新、优势互补、协同共赢的原则,以优质幼儿园为核心和引领,组建覆盖辖区内所有公、民办幼儿园的教研指导责任区。
  
  要明确各责任区负责人,健全责任区工作制度,建立责任区考评机制,通过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最终帮助幼儿园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园本教研制度。鼓励区域教研指导责任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倡导分片联合的教研活动,分享经验,共同发展。
  
  三、加强责任区指导专家团队建设
  
  各市(州)、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建市(州)、县(区)两级教研指导责任区专家团队,有计划地开展专家团队建设工作,提高专家团队的专业能力,确有时效地帮助责任区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专家团队成员可以由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机构的学前教育工作者,高校有实践经验的学前教育专家,幼儿园业务负责人、一线骨干教师等组成,并符合以下条件: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专业素养较高,自主发展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保质保量完成教研指导责任区相关工作。
  
  四、提供教研指导责任区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认真分析本地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和趋势,以覆盖县域内各类幼儿园为原则,以整体提高县域内幼儿园办园质量为目的,以实现县域内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为长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详实、责任到人。要设计适合本地实际的责任区运行模式,务实推进并贯彻落实。鼓励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大胆创新,形成各具特色的机制和模式。
  
  (二)充实教研队伍
  
  各级教研部门要设置学前教育专门机构,或根据规模配备1-3名专职教研员,承担辖区内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可采取聘请兼职教研员和组建指导专家团队的方式壮大教研队伍,并在实践中培养一支能引领当地幼儿园发展、为幼儿教师提供教育教学指导的骨干团队,为学前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三)设立专项经费
  
  各地要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责任区建设、专家团队培育、下点指导及文献资料等,使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要把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纳入学前教育重要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强化责任,定期监测各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推进责任区工作形成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将对各地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给予通报。
  
  五、其它事项
  
  各市(州)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于1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联系人:龙调玉;联系电话;0851-85283330;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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