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系统新《种子法》宣传初见成效

14.04.2016  13:0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严厉打击林木种苗侵权假冒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省林业厅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种子法》宣传。截止到4月12日,全省共开展《种子法》集中宣传活动205场次,参与活动工作人员1039人,发放宣传资料12.3万余份,张贴标语、宣传横幅共计6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8万余人次,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制定方案统筹宣传工作。为全面统筹全省《种子法》宣传工作,省林业厅印发了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以及工作要求等,各市、州也相应制定了工作方案,推动了《种子法》宣传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有针对性编写宣传资料。省林业厅根据宣传对象群体不同,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编写了《<种子法>主要处罚方式简本》小册子、《种子法》折页宣传画、环保宣传袋等,通过分类归纳、图文结合、一问一答等方式展现给大家,直观易懂,便于掌握。

三是集中力量开展宣传活动。省林业厅印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开展“3·15”期间<种子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各级种苗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在“3·15”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辨假、电视媒体、宣传展板、发放资料、微信平台、开展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了浩大的宣传声势。

四是明确目标狠抓《种子法》培训。我省采取省、市(州)、县(市、区)三级培训方式,分别对林木种苗管理、执法人员及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省林业厅举办了全省林木种苗执法骨干培训班,对《种子法》条文、林业行政处罚及处罚程序、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实践等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完成省对市(州)一级的培训。市(州)对县(市、区)级培训也正按计划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