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09.08.2016  04:38

  本网讯(通讯员  李波  杨彰立)8月8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 总结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部署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袁本朴出席并传达全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有关精神,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代表党组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我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一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以“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为基础,以“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探索形成了“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司法体制改革二十字经验做法。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和全省检察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坚定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检察院要科学合理配置全省检察官员额,准确把握入额条件、方式及程序,高度重视和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力做好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确保改革开局良好。要健全检察办案组织,细化明确职责权限,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准确把握司法责任认定,积极稳妥推进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把各项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党组书记、检察长对抓改革、抓落实负主体责任。每项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列出具体计划和时间要求,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司法体制改革与日常工作、专项工作之间的关系,一手抓改革,一手抓业务工作。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精准发力、精准落地,高标准完成改革各项任务,努力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考中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我省第一批4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检察院通过一年多来的改革试点,实现了队伍稳定、工作进步,改革达到了预期目的。突出表现在办案力量明显增强, 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平均增加26.6%;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和司法亲历性得到凸显,4个试点检察院92.7%的批捕案件和93.58%的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办案效率显著提升,批捕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0.21%,起诉案件办案效率平均提升27.05%,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效率平均提升32%;办案质量大大提高,改革试点以来,试点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未出现公安机关提出复议复核的情况,公诉案件未发生一起无罪判决,有罪判决率为100%。

  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振猛主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庭祥、余敏,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渠新建,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佘诚,巡视员徐坤出席会议。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各内设机构和贵阳铁检院主要负责人,各市(自治州)检察院、县级检察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袁本朴讲话

何冀作动员讲话

肖振猛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