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召开

15.07.2015  18:31

  本网消息(记者    杨彰立)7月7日,全省检察机关第五次公诉工作会议召开,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肖振猛主持会议。 

  何冀指出,2010年全省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落实高检院、省院工作部署,依法指控犯罪,强化诉讼监督,成功公诉了一大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公诉质量稳步提高,特别是死刑案件办理创出贵州经验,守住了防范冤假错案的公诉底线。2014年提起公诉的生效判决案件,全部为有罪判决,5年来首次实现当年起诉案件“零无罪”。2014年纠正遗漏同案犯、抗诉及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数三项指标同比全部上升,成为全国仅有的五省份之一。 

  何冀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认清严峻形势,坚定做好贵州公诉工作的信心;要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保障无辜的人不被冤枉;要理解维稳实质是维权,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坚守公诉底线,坚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地办案,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何冀要求,要牢牢抓住公诉职能新定位开展公诉工作,坚持公平正义,全面依法履行公诉职能。严格依法指控犯罪,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履行惩治犯罪的主体职能。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取证规范指引和有效监督,严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等问题,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充分尊重被告人人格尊严和诉讼权利,加强律师权益保障,依法全面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正确适用办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规定,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特殊刑事政策。落实规范执法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案件零容忍,找准找实并坚决整治自身存在的不规范办案行为,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何冀强调,要高度重视公诉队伍的政治化、专业化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培育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提升依法履职的职业素养,全面提升审查判断证据、出庭指控犯罪等履职能力,打造出一批专家型人才和专门化办案团组;锻造作风过硬的特有精神,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作风,以铁的作风树立在群众中的公正形象。 

  肖振猛总结了全省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以来的公诉工作情况,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主动协作配合,切实增强打击犯罪力度。强化诉侦协作配合,构建新型诉侦关系,确保侦查的案件“查得清楚”;强化诉捕协作配合,构建新型诉捕关系,确保批捕的案件“诉得出去”;强化诉辩协作配合,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确保出庭的案件“辩得明白”;强化诉审协作配合,构建新型诉审关系,确保起诉的案件“判得下来”。二是加强监督制约,切实增强保障人权效果。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三是提高审查起诉和出席法庭水平,保证公诉案件质量。正确把握审查起诉和出席法庭的关系,正确把握审查起诉和出席法庭的重点,正确把握审查起诉和出席法庭的质量要求。四是抓好认罪不认罪两类案件分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合理调配认罪不认罪案件的办案力量,正确把握认罪案件简化办理的必要性,进一步简化认罪案件办理的程序,探索建立公诉环节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机制。 

  肖振猛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要开创底线守好、控罪有力、纠违有理、保障有效、参与有为、服务有功的新局面,必须着力提高配合侦查引导取证的引导能力、审查控诉监督的衡平能力、定案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能力、出庭公诉“零供翻供”案件的举证能力、出庭公诉认罪案件的快速示证能力等“五大业务”能力。 

  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及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各市州检察院分管公诉、侦监、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及公诉、侦监、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基层检察院及司法改革试点检察院分管公诉、侦监、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参加会议。省检察院部分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省法院、公安厅、国安厅、司法厅、律师协会、贵阳海关缉私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参会。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何冀讲话

肖振猛通报公诉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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