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全省法院审结案件26万余件 结案率达98.79%
1月29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贵州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83747件,审结266180件,同比分别上升15.57%和10.14%,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8.79%。
据悉,2014年贵州全省共审结涉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804件,其中依法审判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万达受贿案、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受贿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此外,2014年全省法院“一四五”审判格局实行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集中管辖。全年共受理涉生态环保类案件2319件,审结2167件,充分发挥了刑事、民事、行政环境审判功能。其中清镇法院受理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安顺市宏盛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是全国首例跨区域管辖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诉金沙县环保局怠于履行职权的行政公益诉讼案,是全国首例以检察院作为原告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和信息技术的提高,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更新理念,创新方法,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进一步采取措施,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新闻发布会上,贵州省高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卢飏表示,2015年全省法院将通过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全省法院率先在西部地区实现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全面公开的“两个率先”目标,提前实现最高法院的司法公开目标。
同时,通过扎实推进案件审理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实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面留痕。并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电话、数字化法庭、互联网等现代化条件和信息平台对审判过程实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体现司法为民,树立审判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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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审判格局:“一”是指省高院设置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审判庭。“四”是在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西南州4个中级法院设立环境保护审判庭;“五”是在清镇市、仁怀市等5个基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保护人民法庭。(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