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科学研判形势,直面突出问题,对宗教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宗教工作取得新的成就。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巩固,宗教工作法治化明显加强,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持续治理。实践证明,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总体上是好的。同时也要看到,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宗教领域发生深刻变化,迫切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问题,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牢牢坚持好、贯彻好。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把认识搞准确,行动才能有方向。要看到,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存在具有长期性、国际性、复杂性。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也就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导”应该是我们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态度,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我们就能够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因素紧密关联,历史矛盾和现实问题相互交错,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相互作用,国内因素和国际因素相互影响。能不能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评价宗教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这里的关键在于,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推动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切实做好宗教领域重点工作。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必须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关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要不断改进管理方式,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和教规的关系,使他们认识到遵守法律法规是对他们的最大保护,增强他们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提高处理宗教问题能力,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宗教工作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宗教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画出最大同心圆,共筑伟大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