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惠水县芦山煤矿采矿权转让公示
依据国土资源部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相关精神,现对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惠水县芦山煤矿采矿权转让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 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惠水县芦山煤矿
(二)采矿许可证号: C5200002012011120122602
(三)发证机关: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有效期: 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9 月。
(四)地理位置: 贵州省惠水县芦山镇
(五)矿区面积及坐标:面积 2.8809 平方公里,矿区坐标如下:
拐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2869391.807 | 36348816.121 |
2 | 2869382.803 | 36350056.129 |
3 | 2867052.789 | 36350026.122 |
4 | 2867081.793 | 36348783.114 |
开采标高 1040 米至400米
(六)资源储量情况: 惠水县芦山煤矿原有储量和保有储量均为269万吨【其中(333)130万吨,(334)139万吨】,因该煤矿于2008年3月3日经黔国土资储备字(2008)235号批复至今,没有投入生产。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惠水县芦山煤矿
法定代表人: 刘小军(已故)、刘来洪
注册地址: 惠水县芦山镇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贵州鑫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欣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翠微巷72号康发苑G幢一单元111号
四、转让价格:
人民币(大写): 贰仟柒佰伍拾 万元整(小写:¥ 2750 万 元)。
五、转让方式: 出售
六、公示时间
2015 年8月14日至8月27日
公示期内对转让矿权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及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特种交易业务部(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