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各地人民法院公告(2014.9.5)

13.09.2014  12:22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杨坤与杨杰、胡兰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依法评估本院作出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12)黔义执字第464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胡兰英所有的贵EA0107号轿车一辆,请有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前来本院书记官室报名,并提交机构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件;同时公告通知被执行人杨杰、胡兰英于2014年9月30日上午9时到本院书记官室行使评估机构选择权。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朱贵华:

本院在审理陈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14)黔义民初字第2036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4年12月9日上午9时在本院南盘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袁明珍与方仕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需依法拍卖本院作出已产生法律效力的(2013)黔义执字第332-2号执行裁定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方仕七所有的位于兴义市老城街二巷17号住房一套,请有资质的中介拍卖机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0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前来本院书记官室报名,并提交机构合法有效的相关资质证件;同时公告通知被执行人方仕七于2014年9月30日上午11时到本院书记官室行使拍卖机构选择权。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2014)安法委拍字第07号

根据本院(2014)安发执字第82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对被执行人张云华、王立敏所有坐落于安龙县栖风街道办事处(原新安镇)段石街21号房屋(房产证号:安房权证新安镇字第20080099号)一栋进行公开拍卖。凡愿意承接上述标的物的,具有拍卖资质的中介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带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到本院报名参加摇号竞标。摇号时间定于2014年9月11日上午10时在本院进行,中标机构一周内到我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

联系电话:0859-3660555

纪检、监督电话:0859=5215819

特此公告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陆仕兵、岑友英:

本院受理原告徐方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4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仓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陆仕兵:

本院受理原告张兴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4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仓更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繆祥林:

本院受理许云国诉繆祥林(男,1965年10月16日生,汉族,贵州省兴义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磨舍村三组,公民身份证号码:522321195610167698)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繆祥林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1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乌沙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册亨县人民法院公告

余万美:

本院已受理你诉被告李春权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小龙、李小令: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黔义民初字第105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郑绍玉:

本院受理吴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及权利义务、审理程序通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捧乍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李智刚:

本院受理李武诚诉你及张未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当事人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2月11日8时40分在兴义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兴义市翔宇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汪兴宋:

本院受理杨文婷诉你(你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当事人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2月11日14时40分在兴义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赵廷敏: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诉你及朱洪翔、贵阳坤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审判纪律监督卡、当事人举证、诉讼权利和义务、审理程序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2月12日8时40分在兴义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王吉琳:

本院受理原告潘兴会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李凡壮:

本院受理原告梅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龚玖城:

本院受理原告张正会、钱云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贞丰县人民法院公告

杨远英:

本院受理原告刘来云诉你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使用程序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14时30分在本院者相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告

范朝俊、冯权敏:

本院受理胡志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4)黔义民初字第1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桔山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