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出台奖励办法 举报涉暴涉恐,重奖!

21.06.2014  16:35

    

    应对暴恐犯罪,武警武装值守龙洞堡机场。

    20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及时发现和有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省公安厅日前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暴恐线索奖励办法》,并向全社会发布。

    对于举报涉暴涉恐犯罪相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公安机关坚决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和其他涉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二、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三、公民应当如实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四、旅店业工作人员、房屋出租人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规定,发现住宿旅客、承租人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违反实名登记规定或知情不报的,依法追究责任。五、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持有、使用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制爆原料、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有关企业、商户、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相关销售实名登记管理规定,发现违法犯罪可疑人员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反规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六、公安机关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暴力恐怖活动线索,并严格保护举报人安全和秘密。七、本通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市民发现并举报涉暴涉恐线索,将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4万元至50万元,二级线索奖励2万元至4万元,三级线索奖励1万元至2万元,四级线索奖励100元至1万元。

    群众举报暴恐犯罪线索发挥作用和效果的评定由负责办理该线索的公安机关提出评定意见,由省公安厅或所属市(州、区)公安机关审核、认定并发放奖金。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