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安厅发布《群众举报涉暴涉恐线索奖励办法》最高奖励50万元
近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及时发现和有力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制定并出台了《群众举报涉暴恐线索奖励办法》,对群众举报暴力恐怖活动线索实行分级奖励。重要线索经查实采用后,最高可奖励50万元。
制定该《办法》,旨在严厉打击防范暴恐事件,调动群众发现上报涉恐涉暴线索的积极性,确保社会平安和谐稳定。根据《办法》,群众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线索,以及相关可疑人、事、物等线索,可通过电话、邮件、当面举报等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反恐部门、派出所进行举报;还可通过“网络接处警平台”、“贵州公安”或“贵阳公安”等各级公安机关微博、微信平台进行举报。
对群众举报且被省公安厅或各地公安局采用的涉恐涉暴线索,将根据作用、效果等进行等级评定,并发放相应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4万元至50万元,二级线索奖励2万元至4万元,三级线索奖励1万元至2万元,四级线索奖励100元至1万元。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通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止。
省公安厅公布了举报电话:贵州省公安厅指挥中心0851-5904110;贵州省公安厅反恐总队0851-5904988;举报信件邮寄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82号贵州省公安厅反恐总队,邮编550001。
各地举报电话110,贵阳市公安局反恐处0851-6797366;遵义市公安局反恐支队0852-8323160;安顺市公安局反恐支队0853-3501617;黔南州公安局反恐支队0854-8229318;黔东南州公安局反恐支队0855-8505155;铜仁市公安局反恐支队0856-5935214;毕节市公安局反恐支队0857-8234001;六盘水市公安局反恐支队0858-8732177;黔西南州公安局反恐支队0859-3292054;贵安新区公安局0851-890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