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春节安保任务

15.02.2016  13:05

  人民公安报2016年2月15日讯  春节长假期间,各地公安机关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民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加强值班备勤,强化安全监管,严密防控举措,确保群众平安过节。

  山西

  春节期间,山西公安机关出动警力7.2万余人(次),出动警车2.1万余辆(次),全省警情同比下降30%,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案(事)件,未发生重大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秩序良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对党政机关、车站等重点部位和水电油气热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到位。

   浙江

  春节期间,浙江公安机关按照各级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全力做好安保工作,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稳定。浙江省公安厅在节前部署开展了“春雷”行动,重点加强反恐防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有关工作。据统计,2月7日至13日,浙江公安机关累计投入安保警力39.6万人(次),接群众报警33.4万起,各大景区秩序良好,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江西

  春节期间,江西公安机关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紧紧围绕“六个坚决防止发生”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省未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和公共安全事故。据统计,全省公安机关共出动巡逻警力8.4万余人(次),服务群众1.7万余人(次),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河南

  春节期间,河南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大民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全省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未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全省公安机关启动武装定点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执勤、公安武警联勤巡逻机制,强化显性用警,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万余起,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万余处,确保了全省主要景区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有序。

   广东

  春节期间,广东省公安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启动社会治安防控三级勤务,日均投入防控力量10万余人次,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各项安保维稳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共接报刑事警情7200余起、治安警情9200余起,与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1.99%、16.22%;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6起,与去年同比下降51.25%;各主干公路未发生长时间交通拥堵。全省火灾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

   贵州

  春节期间,贵州公安机关狠抓各项安保措施的落实,有力确保了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平稳。2月7日至13日,全省共投入安保力量23万余人(次),其中公安民警14万余人(次),武警、消防官兵1万余人(次),警务辅助人员8万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环境。贵州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全省未发生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加强对各类大型活动和人群大量聚集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未出现群众拥挤、踩踏等事故。

   陕西

  春节期间,陕西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扎实做好节日安保维稳工作,确保全省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重大交通、火灾事故。陕西各级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2.8万余人(次),确保全省38场大型活动安全。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全省未发生长时间、大规模交通拥堵。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春节消防安全大检查和除夕“零点”夜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宁夏

  春节期间,宁夏公安机关及广大公安民警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对节日安全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安全保卫工作。2月7日至13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加强值班备勤,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全区社会治安秩序平稳,共接收有效警情10527起,其中刑事、治安案件1302起,交通事故2403起,火灾事故188起,未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兵团

  春节期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坚守岗位,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结合“我要下社区”活动、社会治安整治、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对辖区存在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有效化解。节日期间,兵团各级公安机关科学部署社会治安巡防力量,做好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和易燃易爆物品监管,共接处警5659起,出动警力14594人(次)、警车5853辆(次),发现清除安全隐患1034处,救助群众419人。(记者胡建华、杨瑾、谢佳、吴江英、王俊奇、夏吉春、王清波、周文学、阮仕喜、苏婕、李珩、通讯员刘波、张波、梁冠华、刘充、曾祥龙、郭喆报道)